在广东省,一位曾任审计厅长的高官近日主动投案,令人震惊。这名官员是在被免职仅四天后走进纪委监委的办公室的。根据9月28日的消息,前云浮市委书记卢荣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而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虽然消息简短,但“主动投案”这一表述却重量十足。往回追溯,仅在四天前,9月24日,广东省委已决定解除他任市委书记的职务。在这短短的四天里,尽管外界并不清楚其间发生了何事,但以往类似事件的经验表明,组织已经掌握了相当的证据,免职往往意味着其去向纪委自首是为了给自己留个后路。
卢荣春的履历颇为引人注目。生于1967年9月,来自广东阳江,他于1990年从中南财经大学毕业后,便进入广东省财政厅,从基层科员干起,逐步升迁至办公室副主任、调研员。2005年,他调任省审计厅,随即开启了他在审计系统的职业生涯。经过十六年的磨砺,他最终升至厅长。审计工作的核心是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以确认各项资金的合理性和合规性。作为审计厅长,他掌握着广泛的审计项目,发现过大量涉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重要问题。如今,他作为审查对象,不禁令人质疑:在其任职期间,有多少问题未被查出或未能移送?
2021年7月,卢荣春担任云浮市委书记。尽管云浮在全省经济体量上相对较小,但市委书记的权力仍然不容小觑,涉及项目审批、土地出让和人事安排等诸多资源。他在任期间,多次深入调研重点项目,包括深南高铁云浮站和房地产项目,这些领域历来容易滋生腐败。在被查前一周,他频频出现在公开场合,表现得非常活跃。可就在几天后,他被免职,并迅速选择主动投案。
根据法律规定,主动投案往往会使得处理结果有所宽缓。卢荣春的选择无疑是他最后的主动权。然而,一个拥有十六年审计经验的人,竟然走到自首的地步,实在是让人感到讽刺。
审计厅长的腐败问题,绝不仅仅是一个人品德的沦丧。作为监督系统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卢荣春的落马使得他以往负责监督的项目与问题都引发了更大的质疑。这些被他签署过的审计报告,结论是否可靠?他发现的重要问题是否曾被压制?他是否利用审计信息谋取个人利益?这些疑问的重要性远超于“他收了多少钱”之类的细节。而更深层次的追问则是:谁来监管这些监督者?审计系统的内部机制是否能够有效制衡一把手的权力?审计报告的质量、线索的移送是否经过独立的核查?一个在审计系统工作了十六年的人,其权力的边界又在哪里?如果这些问题无法解决,卢荣春恐怕不可能是最后一个因腐败被查的官员。尽管目前只有关于卢荣春的简短通报,但可以明确的是,一个专门负责核查他人账目的高官,竟然最终也成为了被查的对象,这无疑让人感到深深的不安。监督者的腐败,才是最需要被重视与关注的议题。